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27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为梧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校园占地面积约85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学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邮政编码:543002。学校现设立13个教学机构,51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涵盖10个学科门类。学校列入广西2021—2025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硕士A类),拥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广西一流学科(B类)1个,广西重点学科4个,广西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全国高校特色专业2个,广西特色专业10个。建有广西普通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国家级、自治区级“四新”建设项目14项。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级虚拟教研室1个。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广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广西整体转型试点高校、自治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多次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多人,教职工1500余人。学校秉承“明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厚道、豁达、实干、细致”的校风,努力建成一所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专升本)和预科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专升本)和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专升本)和预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报名对象
(一)普通考生。广西高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4年1月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内。
(四)2024年通过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在校学习、在部队服役或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五、招生专业

六、录取规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
(二)所有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投档的所有专业考生,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三)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部分专业因培养性质特殊,对考生身体条件有额外要求,具体如下:
1.报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2.报制药工程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3.报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4.报茶学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5.报中药学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6.报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7.报小学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特别提醒:
因身体条件(如残疾或其他缺陷)可能影响未来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请慎重填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
不宜就读建议:
单眼失明且另一眼矫正视力≥4.8、镜片度数>400度者,不宜报考制药工程、茶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四)考生填报专升本专业志愿时,原高职(专科)专业应该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如: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原高职(专科)专业类为机械设计制造类下设专业可以填报,土木建筑大类和装备制造大类中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轨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下设专业慎重填报,否则难以适应本科阶段的学业。
七、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可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八、入学注册与管理
(一)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录取的专升本新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来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专升本新生报到时需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学校组织对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与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专升本考试招生采集图像、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无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籍学历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我校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升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准予毕业要求者,颁发梧州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条件者,颁发梧州学院本科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同时符合梧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九、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十佳全优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学校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学校广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十、其他
(一)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对于非法利用我校名义进行专升本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及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三)本简章由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43002
咨询电话:0774-5841064、5833920
电子邮箱:wzxyzsb@qq.com
学校网址:www.gxuwz.edu.cn
招生网址:zsw.gxuwz.edu.cn
梧州学院
2025年5月9日